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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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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03 21:37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共计8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和2020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1.普通高中教师 6名;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68名(其中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41名);幼师10名。 2.招聘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地点设绥宁县,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王老师0739-7611882 彭老师0739-7606676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14日(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内)。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二),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笔试后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4)防疫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二)考试及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师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 (1)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为1:1,但设置合格分数线,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笔试内容:(见附件三)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7 日 报考人员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24日(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内) 审查地点:绥宁县教育局 (2)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应聘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教师资格证(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语文岗位要求二甲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要求二乙及以上水平。)、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进行资格审查。 (3)领取面试通知单 时间:2020年8月24日 入围面试人员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2020年8月25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三) 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折算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4)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的等额岗位人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者,以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体检合格后放弃者,将追究其诚信责任。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分配与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师岗位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后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公告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一:绥宁县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件二: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绥宁县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绥宁县教育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