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批) 二维码
119
发表时间:2022-02-24 09:20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县中医医院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限医学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医学类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考试地点及方式 考试地点设湖南中医药大学,招聘方式为专业问答。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2年绥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2月23日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ns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2115监督电话:15973298011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3月8日(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内)。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4)防疫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4.现场资格审查及其他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 (2)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如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开考,将视情况延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通知单。 5.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为1:1。设置合格分数线,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6.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岗位确定入围人数,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时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相关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体检后放弃者,将追究其诚信责任。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8.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9.分配与聘用 (1)所有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所签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报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务工作者工资待遇。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公告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2022年绥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2: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 |